苏州省XX市某大学校区X号楼中心机房改造后房屋安全性结构检测鉴定报告
苏州省XX市某大学校区X号楼中心机房改造后房屋安全性结构检测鉴定报告
1 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XXXX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苏州省XX市XX路一号XX大学东校区
2 项目名称
苏州省XX市某大学校区X号楼中心机房改造后房屋安全性结构检测鉴定
3 现场结构检测鉴定日期
2016年6月6日
4 建筑物概况
受检房屋位于苏州省XX市某大学校区,为一幢两层砖混结构房屋。房屋南北方向宽约18m,东西方向长约25m,总建筑面积约为800m2。房屋一层为办公室,二层为中心机房。
5 结构检测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
由于房屋二楼中心机房要重新装修,业主特委托苏州思萃房屋质量结构检测鉴定站对该房屋进行安全性结构检测鉴定鉴定,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和复核;
(2)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测绘;
(3)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4)房屋结构材料强度结构检测鉴定;
(5)房屋变形测量;
(6)房屋改造后钢结构构件尺寸复核;
(7)房屋完损状况结构检测鉴定
(8)结合现场结构检测鉴定结果,对房屋的主体结构进行建模计算筛选;
(9)汇总结构检测鉴定和计算结果,筛选房屋的安全现状,提出合理化建议。
6 结构检查鉴定及筛选结果
6.1 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经过现场调查了解,受检房屋为苏州省XX市某大学校区X号楼中心机房,建于上世纪90年代,设计制作单位不详。受检房屋东西方向长约25.0m,南北方向宽约18.0m。主要开间3.65m,主要进深7.1m和6.2m,一层和二层层高均为3.6m,室内外高差0.45m,建筑总高度7.65m,总建筑面积约为800.0m2。
房屋为两层砖混结构,平面形式为矩形,砌筑砖为烧结普通砖,砌筑砂浆为混合砂浆,承重墙体厚度为240mm和370mm两种,楼面板及屋面板均为混凝土预制空心板,屋面为不上人屋面,房屋A-B/1-2轴之间设有一部楼梯。
6.2 房屋建筑结构图测绘
现场采用ZTS-121R全站仪、激光测距仪、钢直尺、卷尺、楼板厚度结构检测鉴定仪、混凝土钢筋探测仪和游标卡尺对墙体的分布、门窗位置及尺寸等建筑布置情况以及房屋的轴线尺寸、结构高度、构件截面尺寸、连接构造等结构概况进行现场测绘。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现场测绘结果见配件二:附图1~附图4。
6.3 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经过现场调查,受检房屋一楼为办公室,二楼为中心机房。房屋自建成投入使用至今未发生火灾、使用荷载过大、结构大修等情况。
6.4 房屋结构材料强度结构检测鉴定
现场采用ZC4型砖回弹仪,按照《砌体工程现场结构检测鉴定技术标准》(GB/T50315-2011)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房屋墙体烧结普通砖的抗压强度进行结构检测鉴定。结构检测鉴定结果表明,受检房屋墙体砌筑砖强度可评定为MU15.0,具体结果如表6.1所示。
表6.1 回弹法结构检测鉴定烧结普通砖抗压强度结果
现场采用SJY800B型贯入式砂浆强度结构检测鉴定仪,按照《贯入法结构检测鉴定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01)要求,对房屋墙体砌筑砂浆的抗压强度进行结构检测鉴定,抽样数量和部位与砖强度抽样部位一致。结构检测鉴定结果表明,受检房屋混合砂浆强度推定值为5.4MPa,具体结果如表6.2所示。
表6.2 贯入法结构检测鉴定砂浆强度结果
由上述结果可见,测区梁混凝土抗压强度推定值介于21.2MPa~24.4MPa,强度等级可评定为C20。
6.5 房屋变形测量
6.5.1 房屋倾斜结构检测鉴定
现场采用ZTS-121R全站仪对房屋角部墙体进行垂直投影测量,测量其顶部相对底部偏移值,结构检测鉴定房屋整体是否存在倾斜,部分测点因现场通视条件限制无法测得偏移方向和偏移量。测量数据结果见表6.4(测量结果包括房屋实际倾斜度和施工误差影响)。
表6.4 房屋倾斜测量结果
从表6.4中可以看出:受检房屋最大倾斜率为1.10‰,未超出《建筑地基基础结构设计制作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0‰。(测量结果包括房屋实际倾斜度和施工误差影响)
6.5.2 房屋不均匀沉降结构检测鉴定
由于缺乏施工资料,无法进行房屋沉降观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取房屋设计制作处于同一水平面的二楼走廊外围(0A)轴梁底,采用ZTS-121R全站仪对受检房屋进行相对不均匀沉降结构检测鉴定,沉降结构检测鉴定结果详见表6.5。
表6.5房屋沉降差测量结果
由结构检测鉴定结果可以得出,受检房屋局部最大倾斜率为1.62‰,小于《建筑地基基础结构设计制作规范》(GB50007-2011)关于同类建筑基础局部倾斜的限值(3‰)。(沉降观测包含施工误差)
6.6房屋改造后钢结构构件尺寸复核
表6.6 房屋改造后钢结构构件尺寸复核结果
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钢梁截面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为±4mm。结构检测鉴定结果表明,XX大学机房改造钢梁主要构件截面尺寸的偏差在《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允许偏差范围之内,钢结构主要构件截面尺寸与加固设计制作图纸基本相符。
6.7 房屋完损状况结构检测鉴定
现场对受检房屋主体结构及结构构件进行了外观损伤结构检测鉴定。经结构检测鉴定,受检房屋走廊顶挑梁有渗水现象,部分墙面粉刷层脱落,整体完损情况基本完好,具体完损结构检测鉴定结果见表6.7。
表6.7房屋完损结构检测鉴定结果
6.8 结构安全性计算筛选
6.8.1 验算条件
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制作规范》(GB50010-2010)、《砌体结构设计制作规范》(GB50003-2011)等国家标准,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辅助结构设计制作软件PKPM对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进行承载力验算。
根据现场实测及有关规范,有关技术参数取值如下:
(1)基本信息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制作基本地震飞速度值为0.05g,设计制作地震分组为第一组。
基本风压:0.35kN/m2,地面粗糙度:B类。
(2)材料强度
墙体砌筑砖强度按MU15.0;
水泥砂浆强度按M5.0;
梁混凝土强度等级按C20。
(3)荷载取值
恒荷载取值:
预制板楼面恒荷载(含板自重):4.0 kN/m2;
预制板不上人屋面恒荷载(含板自重):6.5 kN/m2;
楼梯恒荷载:7.0kN/ m2。
活荷载取值:
楼面活荷载:3.5 kN/m2;
楼面走道活荷载:2.5 kN/m2;
楼梯活荷载:3.5 kN/m2;
不上人屋面活荷载:0.5kN/m2。
6.8.2 验算结果
计算结果表明:1~2层承重墙受压承载力均满足使用要求;受检房屋三维计算模型见图6.2,具体计算结果见配件二:附图6~附图9。
7 结论与建议
7.1 结论
通过对苏州省XX市某大学校区X号楼中心机房的结构检测鉴定,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 受检房屋位于苏州省XX市某大学校区,为一幢两层砖混结构。房屋一层为办公室,二层为中心机房。该房屋未发生火灾、使用荷载过大、结构大修等情况。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房屋墙体烧结普通砖的抗压强度及砌筑砂浆的抗压强度进行了结构检测鉴定,结构检测鉴定结果表明,房屋墙体砌筑砖强度可评定为MU15.0;混合砂浆强度推定值为5.4Mpa。为确定被结构检测鉴定的房屋混凝土构件的抗压强度,根据受检房屋现场实际情况,采用ZC3-A型混凝土回弹仪对该层混凝土构件强度现场抽样结构检测鉴定。结构检测鉴定结果表明:受检区域梁所用混凝土强度等级推定为C20。
(3)现场对房屋角部墙体进行垂直投影测量,测量其顶部相对底部偏移值,测量结果表明,受检房屋最大倾斜率为1.10‰,各测点倾斜率均未超出《建筑地基基础结构设计制作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0‰。(测量结果包括房屋实际倾斜度和施工误差影响)
(4)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受检房屋进行相对不均匀沉降结构检测鉴定,结构检测鉴定结果表明,其局部最大倾斜率为1.62‰,小于《建筑地基基础结构设计制作规范》(GB50007-2011)关于同类建筑基础局部倾斜的限值(3‰)。(沉降观测包含施工误差)
(5)现场对改造后的钢结构部分受力构件截面尺寸与设计制作图纸复核,钢结构主要构件截面尺寸与原设计制作图纸基本相符。
(6)现场对受检房屋主体结构及结构构件进行了外观损伤结构检测鉴定,经结构检测鉴定,房屋局部存在渗水、粉刷层脱落,受检房屋完损情况基本完好。
(7)根据国家规范标准、现场结构检测鉴定结果及业主提供的资料,对受检房屋进行了建模计算,计算结果表明,1~2层承重墙受压承载力均满足现有使用要求。
7.2 建议
(1)建议对房屋内部有渗水部位和粉刷层脱落部分进行重新粉刷修缮。
(2)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结构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限制荷载使用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8 主要技术依据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建筑结构检测鉴定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3)《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4)《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6)《混凝土结构设计制作规范》(GB50010-2010);
(7)《建筑地基基础结构设计制作规范》(GB50007-2011);
(8)《砌体结构设计制作规范》(GB50003-2011);
(9)《回弹法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2011);
(10)《砌体工程现场结构检测鉴定技术标准》(GB/T50315-2011);
(11)《贯入法结构检测鉴定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2001);
(1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3)《钢结构设计制作规范》(GB50017-2003)
(14)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