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幕墙安全结构检测鉴定的必要性
建筑幕墙指的是建筑物不承重的外墙围护,通常由面板(玻璃、金属板、石板、陶瓷板等)和后面的支承结构(铝横梁立柱、钢结构、玻璃肋等等)组成。建筑幕墙是由支承结构体系与面板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功能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
幕墙是建筑物的外墙护围,不承重,像幕布一样挂上去,故又称为悬挂墙,是当代大型和高层建筑常用的带有装饰效果的轻质墙体。由结构框架与镶嵌板材组成,不承担主体结构载荷与功能的建筑围护结构。
相对幕墙的发展,有关幕墙行业标准的出现及实施滞后时间较长。最早的行业规范如《石材与金属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实施于2001 年、《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实施于1996年等。因早期的建筑幕墙工程从设计制作、制作、施工、结构检测鉴定到验收,均缺少相应的标准及规范依据;并在管理方向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致使早期幕墙行业比较混乱、工程质量难以得到切实保障。建筑幕墙设计制作年限一般为25 年,隐框玻璃幕墙中结构胶质量保证期仅为10年,而早期的建筑幕墙及结构胶,多数均已超过使用年限或质量保证期。故进行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工作是有必要的。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隐框玻璃幕墙“自爆”及脱落等安全事故,引起了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如在2005 年的全国两会及北京、上海两会中,均有人大政协代表提案对建筑幕墙进行安全状况结构检查鉴定;规划建设部于2006 年发布《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方法》(建质[2006]291号);上海市于2012 年2 月1 日起实施《上海市建筑玻璃(词条“建筑玻璃”由行业大百科提供)幕墙管理方法》;厦门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局从2011 年开始着手对全市高楼大厦进行普查、建档登记,并于2013 年6 月24 日发布了《全市将进行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鉴定》的通知;福建省厅亦传达、制定并出台了一些有关文件,如:2013 年12 月18 日传达了“关于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中规定:幕墙工程使用十年后应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结构硅酮密封胶进行粘接性能的抽样结构检查鉴定;此后每三年应结构检查鉴定一次。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工作的进行,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
现阶段,国内已有或即将实施多个标准、规程,如:JGJ/T139-2001条款2.5.1中规定了硅酮结构胶的检验指标;JGJ102-2003 条款12.2.2中第4 条规定了幕墙工程中结构硅酮密封胶的抽样结构检查鉴定年限。GB16776-2005条款5.2 对结构胶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值作出了规定。广东省2011 年发布了DBJ/T 15-88-2011《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与幕墙可靠性鉴定有关的行业标准以及由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的福建省地标(词条“地标”由行业大百科提供)《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及加固规程》即将实施。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工作的进行,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