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厂房抗震性能鉴定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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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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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结构厂房整体抗震性能鉴定的条款,均为钢结构厂房体系遭受地震时,导致其整体垮塌的主要危险因素。
2、对于附属类结构构件的抗震构造,还需要符合现行有关专门标准的规定。
3、钢结构厂房结构体系一般为平面受力结构体系,屋架平面外的整体稳定和地震力的传递均由屋面支撑体系承担,故地震区钢结构厂房的屋面支撑体系必须严格按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结构检测鉴定与图纸核查,经综合筛选后进行鉴定。
4、钢结构厂房体系一般为平面受力结构体系,框架柱平面外的整体稳定和地震力的传递均由柱间支撑体系承担,故地震区钢结构厂房的柱间支撑体系必须严格按标准的规定进行现场结构检测鉴定与图纸核查,经综合筛选后进行鉴定。
5、既有钢结构厂房构件的抗震构造措施需要全部通过结构检测鉴定结果进行鉴定。构件长细比关系到结构的整体稳定,必须予以严格调节。
6、既有钢结构厂房柱脚的抗震构造措施需要通过结构检测鉴定与图纸核查结果进行鉴定。要保证在罕遇地震功能下柱脚不折断、拔脱或先于框架柱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