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周边相邻影响检测依据与目的及相关项目
施工周边相邻影响检测依据
1).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国家行业标准,《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1984)第678号
3).国家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
4).上海市工程规划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制作标准》DGJ08-11-2018
5).上海市工程规划建设规范,《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16
6).上海市工程规划建设规范,《基坑工程技术标准》DG/TJ08-61-2018
7).《关于城市基础设施施工影响周边房屋检测工作指导意见》沪房检[2009]30号
8).《关于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试行规定》沪建交联[2008]511号
9).《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坑和桩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沪建交[2012]645号
10).《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沪建交〔2006〕105号
11).其他有关技标准及规范
施工周边相邻影响检测目的
根据上海市《关于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试行规定》的通知(沪建交联〔2008〕511号)、《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以及《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16)中有关要求,城市基础设施施工需对相邻影响区域的房屋开展损坏趋势检测。
施工周边相邻影响检测项目
主要涵盖对房屋建筑结构情况及其完损现状开展检测,对相邻房屋施工情况开展调查,判断房屋受施工影响的敏感部位,为后续检测监测工作提供基本依据。
(1)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办法,记录房屋结构、装修、设备、非结构构件和建筑附属物的损坏部位、范围和程度。
(2)房屋变形检测
现场对房屋的倾斜开展测量,检测房屋实际变形情况;现场对房屋沉降开展测量,检测房屋的相对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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