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景观中心进行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照明亮度专项检查
作者:[db:来源]
发布时间: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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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户外广告、户外招牌设施的夜间巡查监管职责,加强户外景观设施的照明光源监管,近来,市景观中心赴长宁、杨浦两区进行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照明亮度专项检查。长宁区、杨浦区景观管理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第三方照明检测专业单位相关人员一同参加检查。
检查一行先后查看了长宁区天山路、遵义路及杨浦区淞沪路、黄兴路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情况,由检测单位采用专业仪器对汇金百货、现所·创邑、南丰城、百联又一城、合生汇、悠迈生活广场及万达广场等处户外显示屏广告设施、发光字符式招牌开展了照明亮度检测。通过检测发现,部分显示屏设施在刊播白色等浅色画面时,存在亮度不符合照明限值等要求的情况。市景观中心就发现问题及时和区管理部门开展了沟通,要求区管理部门尽快告知设置单位开展整改,通过控制播放亮度、增加播放内容等方式,确保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夜间照明亮度符合有关要求,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
下一步,市景观中心将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强全市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照明监管,同时要求各区及有关单位景观管理部门引起重视,研究制订夜间巡查工作机制,落实专业设备和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户外广告、户外招牌以及景观照明设施的夜间巡查监管职责,营造美观、和谐、宜居的城市夜间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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