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厂房改扩建项目施工质量检测
1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受检的厂房为一栋四层钢框架-支撑结构厂房。受检厂房刚完成建造,现阶段正在开展装修,为了解受检厂房的施工质量状况,对该厂房开展施工质量检测。本次检测的主要内容涵盖:
(1)厂房建筑结构基本情况调查;
(2)厂房图纸复核,涵盖建筑平面、结构平面、结构构件截面尺寸;
(3)厂房倾斜及相对高差测量;
(4)厂房建筑、结构的缺陷和损伤检测;
(5)厂房柱变形检测;
(6)厂房完损等级评定;
(7)抽样测试厂房主要结构材料的抗压强度;
(8)复核门窗尺寸;
(9)检测鉴定结论及解决建议。
2检测鉴定依据
(1)国家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19);
(2)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制作标准》(GB50017-2017);
(3)国家标准《金属材料里氏硬度检验第1部分:实验办法》(GB/T17394.1-2014);
(4)国家标准《黑金属硬度及强度换算值》(GB/T 1172-1999);
(5)国家标准《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19);
(6)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
(7)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8)上海市工程规划建设规范《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2005);
(9)原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
3检测及筛选结果
3.1厂房建筑结构检测结果
3.1.1建筑概况
受检厂房共四层,建筑平面呈矩形,东西向总长约30.40m,南北向总长约为76.84m,建筑总面积约为9757.90m2,建筑总高度为23.90m,室内外高差0.20m,屋面为混凝土屋面。一层净高为7.00m;二层净高为7.90m,二层局部有夹层,夹层净高为3.95m;三层净高为3.80m;四层净高为3.80m;机房净高为4.3m。受检厂房共有三个楼梯间,尺寸分别为3.00m×9.10m(T1)、3.00m×8.38m(T2)、3.18m×7.14m(T3);受检厂房一层、四层设有排烟机房、排烟井,排烟机房尺寸为5.36m×6.62m、5.36m×6.30m,排烟井尺寸为2.20m×3.00m、2.20m×2.88m;受检厂房共有两部电梯,电梯厅尺寸为8.50m×8.96m;卫生间尚未装修,尺寸为3.91m×5.30m、3.00m×4.60m;受检厂房一层设有生活泵房、消防泵房,生活泵房进深8.48mm,面积为54.13m2,消防泵房进深8.48m,面积为18.44m2。现厂房现阶段正在开展装修。
3.1.2结构概况
地基基础
受检厂房的基础形式为桩基础;承台尺寸主要为2.90m×2.90m、3.70m×2.30m、4.90m×2.90m;承台深为1.6m、2.5m;主要受力钢筋规格为C18、C20、C22、C25;受检厂房采用TZ螺锁式连接预应力混凝土异型桩。受检厂房基底采用100厚C15素混凝土垫层,基础梁、承台采用C35混凝土;钢筋均采用为HRB400E级(C)。
上部结构现状
受检厂房东西向共3跨,跨度为8.96m、9.00m,南北向共设11列柱,柱距为8.36m、8.48m、8.50m;钢柱截面尺寸有箱300mm×300mm×14mm×14mm、箱490mm×530mm×20mm×20mm、箱400mm×400mm×16mm×16mm、箱490mm×530mm×18mm×18mm、H200mm×200mm×6mm×8mm(用于钢梁连接);钢梁截面尺寸有H400mm×200mm×8mm×12mm、H620mm×200mm×10mm×18mm、H500mm×200mm×6mm×10mm、H250mm×200mm×6mm×8mm、H300mm×200mm×6mm×8mm等;支撑截面尺寸为H280mm×330mm×14mm×25mm;围护外墙墙厚为240mm。
3.2厂房变形测量
3.2.1厂房倾斜测量
为了解受检厂房整体倾斜情况,现场采用全站仪对受检厂房开展了检测,现场检测结果见表6.6.1。检测结果表明,受检厂房东西向倾斜率在0.14‰~2.45‰之间,南北向倾斜率在0.18‰~3.01‰,最大位移量51mm,超过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中60m以下的多高层主体结构的整体立面允许偏差(H/2500+10),且不大于30.0的要求。
3.2.2厂房相对高差测量
采用全站仪对受检厂房四层窗沿的相对高差开展测量,以反映房屋的相对不均匀沉降情况,测量结果包含施工误差、测量误差及累计变形,测量结果见图。
测量结果表明:受检厂房最大局部倾斜为5.33‰,超出上海市工程规划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制作规范》(DGJ08-11-2018)中相对应的局部倾斜限值4‰(测量结果包含施工误差)。
4建议
(1)因受检厂房局部螺栓松动、缺失、螺栓安装错位、螺栓安装不够规范。
应对受检厂房钢构件连接节点开展全面排查,并采取相应措施补救。
(2)因受检厂房最大局部倾斜为5.33‰,超出上海市工程规划建设规范《地基基础设计制作规范》(DGJ08-11-2018)中相对应的局部倾斜限值4‰(测量结果包含施工误差)。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厂房开展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解决措施。
(3)因经现场检测后,部分钢材不满足原设计制作要求,应采取可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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