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长度规范:变电所长度大于7米要设两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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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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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案例:
变电所的长度超过7m,设置1个安全出口。
处理意见:
根据变电所的建筑面积、长度确定安全出口的数量。本案例应至少设置2个疏散门,且疏散门之间净距不应小于5m。
规范名称及条文内容:
一、《低压配电规划规范》GB50054-2011
第4.3.2 条文规定:配电室长度超过7m时,应设2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两端。
二、《民用建筑规划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第8.3.1-3 条文规定:当变电所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时,至少应设置1个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室外的疏散门;当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至少应设置2个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室外的疏散门;当变电所长度大于60m时,至少应设置3个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室外的疏散门。
第8.3.1-5 条文规定:当变电所设置2个及以上疏散门时,疏散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且不应大于40m。
第8.3.1-6 条文规定:当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长度大于7m时,至少应设2个出入口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