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的具体做法
作者:
发布时间:04-07
点击数:
1、仪器
:水准尺应使用受环境及温差变化影响小的高精度铝合金水准尺。在不具备铝合金水准尺的情况下,使用一般塔尺时应尽量使用第一段标尺。水准仪的精度不低于DS3级别。2、观测时间:相邻的两次时间间隔称为一个观测周期,都必须按施测方案中规定的观测周期准时进行。
3、观测点的设置: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最能反映建(构)物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m为宜,均匀地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埋设的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特别要考虑到装修装饰阶段因墙或柱饰面施工而破坏或掩盖住观测点)。
4、沉降观测的五定:所谓“五定”,即通常所说的沉降观测依据的基准点、工作基点和被观测物上的沉降观测点,点位要稳定;所用仪器、机械装备要稳定;观测人员要稳定;观测时的环境条件基本上要一致;观测路线、镜位、程序和方法要固定。
5、在观测过程中,做到步步有校核。
①前后视距≤30m,前后视距差≤1.0m,
②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应≤1.0mm,
6、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在调节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做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7、埋入墙体的观测点,材料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毫米的元钢,一般埋人深度不小于12厘米,钢筋外端要有90°弯钩弯上,并稍离墙体,以便于置尺测量。
8、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每二层观测一次,竣工后再观测一次。
9、水准点是对各观测点沉降的基准点,一定要选定相对固定的稳定的其他建筑物等适当部位,一般不少于2个。
10、每次观察均需采用环形闭合方法,当场进行结构检查鉴定。同一观测点的两次观测之差不得大于1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