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结构检测鉴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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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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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也有自己的检验方法和行业标准来进行质量规范。
1、玻璃幕墙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构件和组件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制作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结构检查鉴定材料、构件、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结构检测鉴定报告和材料的复验报告。
2、玻璃幕墙的造型和立面分格应符合设计制作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结构检查鉴定。
3、玻璃幕墙使用的玻璃应符合下列规定:
3.1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玻璃的品种、规格、颜色、光学性能及安装方向应符合设计制作要求。
3.2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全玻璃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3.3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3.4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幕墙夹层玻璃的夹层胶片(PVB)厚度不应小于0.76mm。
3.5钢化玻璃表面不得有损伤;8.0mm以下的钢化玻璃应进行引爆处理。
3.6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边缘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结构检查鉴定;结构检查鉴定施工记录。
4、玻璃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的各种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必须安装牢固,其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制作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结构检查鉴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5、各种连接件、紧固件的螺栓应有防松动措施;焊接连接应符合设计制作要求和焊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结构检查鉴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