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检测安全质量办法和要求
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一次,检测对象涵盖全部消防设施系统设备、组件等。消防设施检测按照竣工验收技术检测办法和要求组织实施,并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的要求。
一、消防配电系统的检测办法
1)查看消防调节室及各消防设施最末一级配电箱的标志,以及仪表、指示灯、开关、调节按钮。
2)核对配电箱调节方式及操作程序并开展检验:
①自动调节方式下,手动切断消防主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
②人为调节方式下,在低压配电室应先切断消防主电源,后闭合备用消防电源,观察备用消防电源的投入及指示灯的显示。
③查看最末一级配电箱运行情况。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点型感烟探测器的检测办法
1)采用发烟装置向探测器施放烟气,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以及火灾报警调节器的火警信号显示。
2)消除探测器内及周围烟雾,报警调节器手动复位,观察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2、点型感温探测器的检测办法
1)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使用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加热,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和火灾报警调节器火警信号显示;移开加热源,手动复位火灾报警调节器,查看探测器报警确认灯在复位前后的变化情况。
2)不可复位点型感温探测器,采用线路模拟的方式检验。
三、火灾报警调节器的检测办法
1)触发自检键,对面板上所有的指示灯、显示器和音响器件开展作用自检。
2)切断主电源,查看备用直流电源自动投入和主、备电源的状态显示情况。
3)在备用直流电源供电状态下,开展断路故障报警及火警优先作用、二次报警作用检测:
①模拟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断路故障,查看故障显示。
②断路故障报警期间,采用发烟装置或温度不低于54℃的热源,先后向同一回路中两个探测器施放烟气或加热,查看火灾报警调节器的火警信号、报警部位显示及记录。每个探测器检测后,只消音,不复位。
4)用万用表测量火灾报警调节器的联动输出信号。
5)系统复位,恢复到正常警戒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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