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无人接驳车管理细则(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发布
11月7日,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发布了全国首个针对不配备驾驶位和方向盘的短途载客类智能网联新产品的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无人接驳车管理细则(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以下简称“细则”),在国内率先以编码形式给予无人接驳车相应路权,针对国内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新产品完成了又一关键性管理突破。
作为自动驾驶这一新兴技术的落地产品,无人接驳车目前尚不属于工信部所规范的道路机动车辆,无法获得开放道路行驶权,行业整体上处于在封闭半封闭园区进行测试示范的阶段,对于无人接驳车在开放道路机动车道场景下的应用与落地有强烈诉求,亟需相应政策规范进行赋权与管理。
无人接驳车如何能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上路?
对此,《管理细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持证上岗”。参照机动车管理规定,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将为符合条件的无人接驳车发放编码,允许不配备方向盘和驾驶位的载客类新产品在开放道路机动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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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无人接驳车可以在获得车辆编码后“持证上岗”?
“车辆上路安全性和保障技术测试的全面性与针对性是我们重点考量的方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在深入调研行业产品的基础上,按照车规级安全性要求,从基本要求、部件、配置、功能、性能、安全6大维度共30个细分项明确无人接驳车产品参数。为了有效保障技术测试的全面性与针对性,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从技术层面判定测试车辆在不同场景下的自动驾驶能力,要求测试车辆通过封闭场地测试、仿真测试以及实验室测试三大类、共计115项测试项目。其中,从无人接驳车产品功用出发,就站点停靠、线路规划等特定场景作出针对性设计与要求。
为了进一步规范新产品上路管理,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制定了全流程管理体系。事前准入方面,在满足申请主体与测试车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要求必须配备车内驾驶人,并严格规范其作为驾驶人和管理员两方面职责;事中管理方面,通过有效执行备案机制、积分管理、清零机制等全方位的事中管理机制,深入保障测试车辆行驶安全;事后处理方面,借鉴先前的管理经验,明确事故责任认定以及交通违法处理方式,并对事故数据进行管理。
本次发布细则是政策先行区“2+5+N”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与补充,丰富了载客类车型的管理规范。细则整体以安全可控为基本原则,参照机动车管理规则,通过发放车辆编码的方式,给予无人接驳车相应路权,允许其在先行区 60 平方公里基础上申请行驶线路,依示范区批准分阶段开展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