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今年拟建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
2021年9月,国务院安委办批复同意遵义市开展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成为贵州唯一、全国18个试点城市之一。到2022年底,遵义市将建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初步实现城市安全风险“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核心功能。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分为四个阶段推进:
张敏介绍,试点主要工作目标是到今年底,遵义市建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初步实现城市安全风险“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的核心功能。同时,结合遵义城市发展现状、特殊地理自然环境等客观实际,构建“1+5 +2+N”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模式。“1”是指一个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5”是指燃气、供水、排水、桥梁、综合管网等5个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预警子系统;“2”是指地质灾害、老旧房屋建筑2个特色重点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子系统;“N”是指消防、隧道、森林消防、交通、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N个行业领域监测预警子系统。
第一阶段为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方案制定,经省安委会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并及时启动实施。目前第一阶段工作已完成。
第二阶段为2022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中心的机构建设和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完成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燃气、供水、排水、桥梁、综合管网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安全监测感知网络覆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初步完成对地质灾害、老旧建筑领域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测感知网络覆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第三阶段为2022年12月底前,结合前期建设成果,拓展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等领域安全监测感知网络、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运行体制和机制,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的全面建设运行积累经验;全面完成城市安全风险感知网络建设,实现城市安全领域风险感知数据的全面共享共用。
第四阶段为2023年3月底前,持续完善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机制,提炼总结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形成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的标准化操作规范和工作体制机制建设规范,为西部地区城市探索出可借鉴可推广的“遵义样板”“遵义经验”。
来源:遵义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