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为引领《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批复
作者:北京城市副中心报
发布时间: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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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获国务院批复 新春伊始副中心喜迎利好消息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批复,表示原则同意该方案。
批复指出,《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创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品质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为引领,聚焦建筑、交通、产业三大关键领域,强化能源、生态、文化三大重点支撑,统筹产业结构增加、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利用格局,使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践行地、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创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领区。
批复要求,北京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及河北省人民政府的协调合作,确保《方案》各项愿景任务如期实现。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和重点任务要按程序报批。国务院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规划建设等方向做好指导支持,帮助处理《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指导服务和跟踪筛选,适时组织进行《方案》实施进展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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